乐山一中获乐山市市直机关工委表彰

作者:(徐晓嘉文/图)编辑:粟丽萍、周理来源:行政办公室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9日

乐山一中获乐山市市直机关工委表彰

 

为隆重纪念建党96周年,进一步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近日,市直机关工委在金海棠会议中心召开了市直机关纪念建党96周年暨表彰大会,乐山一中梁明静同志被评为市直机关2015-201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第二党支部(2017届党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2015-2016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梁明镜同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3年,加入党组织25年,作为一名老教师和老党员,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满负荷工作,担任了第二党支部书记以及高三年级组长、班主任和两个班的化学教学工作。所带班级先后被评为“乐山市先进班集体”、“四川省先进班集体”。

第二党支部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积极配合支部书记认真开展年级党支部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参加“两学一做”活动, 认真抓好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及师德学习。同时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小组讨论等形式,开展乐山一中“老带新”、“青年教师沫园论坛”等活动,增强教师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责任。

以梁明静同志为党支部书记的第二党支部呈现出廉洁务实、健康向上、工作热情高、工作质量优的良好景象,在2017年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再创了乐山一中高考新辉煌,这为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全校教职工要以受表扬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榜样,努力学习他们牢记宗旨、坚定信念的思想境界,学习他们勤奋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勇挑重担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开拓创新、敢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要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治蜀兴川总体方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奋力实现乐山“两个先于、两个高于、四个提升”的发展目标,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美丽新乐山作出更大贡献。